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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

戏剧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

 

 

附件2

戏剧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

 

全院师生:

经学生本人申请、各年级(专业或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现将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9月13日——2020年9月18日

投诉举报电话:60867612

投诉举报邮箱:897162326@qq.com

序号

学生姓名

年级

认定结果

1

马俊熙

2018

特别困难

2

李召雨

2018

特别困难

3

曹艳杰

2018

特别困难

4

李敬

2018

比较困难

5

王生慧

2018

比较困难

6

陶翘翘

2018

比较困难

7

梁爽

2018

比较困难

8

刘智涛

2018

比较困难

9

张娅晶

2018

比较困难

10

钱文娟

2018

比较困难

11

朱正康

2018

比较困难

12

王婷婷

2018

比较困难

13

邢文靖

2018

比较困难

14

张昊天

2018

比较困难

15

唐留学

2018

比较困难

16

张雨生

2018

比较困难

17

李梦冉

2018

比较困难

18

秦金逸

2018

比较困难

19

马泽源

2018

比较困难

20

杨苗苗

2018

比较困难

21

孙亚敏

2018

比较困难

22

王瑞

2018

比较困难

23

王昕雅

2018

比较困难

24

王薇

2018

比较困难

25

刘文岩

2018

比较困难

26

王佳乐

2018

比较困难

27

翟相

2018

比较困难

28

薛彦辰

2018

比较困难

29

王苗苗

2018

比较困难

30

张蒙蒙

2018

比较困难

31

袁昊

2018

比较困难

32

郑爱岭

2018

比较困难

33

周庆旗

2018

比较困难

34

冯明智

2018

比较困难

35

王妍妍

2018

一般困难

36

黄文清

2018

一般困难

37

张梦炎

2018

一般困难

 

备注:1. 本表内容必须使用管理信息系统导出下载,不得手工录入;

2. 认定结果按照“特别困难”、“比较困难”和“一般困难”的顺序排列;

3. 学院在公示时,可将备注内容删除。

附件2

戏剧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

 

全院师生:

经学生本人申请、各年级(专业或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现将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9月13日——2020年9月18日

投诉举报电话:60867612

投诉举报邮箱:897162326@qq.com

序号

学生姓名

年级

认定结果

1

朱芳雪

2019

比较困难

2

陈潇

2019

比较困难

3

高金

2019

比较困难

4

王士豪

2019

比较困难

5

陈澎帆

2019

比较困难

6

赵辰

2019

比较困难

7

张昊天

2019

比较困难

8

方超阳

2019

比较困难

9

吴佳

2019

比较困难

10

邢悦

2019

比较困难

11

任爽嘉

2019

比较困难

12

马卉杰

2019

比较困难

13

王妃妃

2019

比较困难

14

仝金玲

2019

比较困难

15

刘广玉

2019

比较困难

16

王露露

2019

比较困难

17

高宇辉

2019

比较困难

18

王爽

2019

比较困难

19

朱浩勋

2019

比较困难

20

高若津

2019

比较困难

21

逯函铭

2019

比较困难

22

乔子轩

2019

比较困难

23

杨丹丹

2019

比较困难

24

董修齐

2019

比较困难

25

张璐

2019

比较困难

26

贾丽娇

2019

比较困难

27

陈柏卉

2019

比较困难

28

冯乐天

2019

比较困难

29

李雪阳

2019

比较困难

30

杨甜

2019

比较困难

31

贺顶

2019

比较困难

32

蒋琪琪

2019

比较困难

33

王腾飞

2019

比较困难

 

备注:1. 本表内容必须使用管理信息系统导出下载,不得手工录入;

2. 认定结果按照“特别困难”、“比较困难”和“一般困难”的顺序排列;

3. 学院在公示时,可将备注内容删除。